商定程序审计 Audit of agreed procedures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2/5 14:54:02 次数:
【商定程序审计内容、用途】
商定程序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并将执行情况及结果报告与委托方。
所出具商定程序审计报告,可提供给企业上级单位、管理层和董事会等相关部门。
【商定程序审计流程】
商定程序审计工作从业务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
1、会计师事务所和商定程序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确定商定程序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收费等;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2、会计师事务所安排项目组,下发委托方商定程序审计准备的资料清单;
3、被审商定程序单位按照资料清单准备相关审计资料,并确定现场审计时间。
4、现场审计阶段;
5、审计情况汇总和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6、与被审商定程序单位交换意见;
7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商定程序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获取资料清单 请联系:13381268887
【商定程序审计收费标准】
商定程序审计收费标准:3000元起
年末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2.5‰
年末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 0.15‰
年末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0.1‰
年末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上(‰):0.02‰
注:
1.收费基数为年末资产总额;
2.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分段计算。
3.上述为1个会计年度,连续审计的应分年度计算;对于集团类企业,应分别计算。
提醒:以上为行业收费标准,北京京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依据资产总额、全年收入总额、帐务情况综合报价。
【商定程序审计时间】
商定程序审计所需要的时间依赖于 商定程序审计的目的,审计范围、项目涉及的会计期间、审计工作量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流程等,一般包括外勤审计时间和汇总报告时间。
规模小的单位一周内可以出具审计报告,规模大的单位时间会长。具体商定程序审计时间按照审计计划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