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给予行业惩戒的通报
京评协〔2021〕42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 点击次数:2152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20年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已经完成。检查发现,2家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所属的5名资产评估师未能遵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体系相关要求执业。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经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审议,作出如下惩戒决定:
1.给予北京泰顺智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刘剑、程朝霞严重警告;
2. 给予北京东鹏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师史煜杰、张路冬、李成严重警告。
望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资产评估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执行业务。我会将对行业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报告”“出具重大遗漏报告”“承接业务的数量与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等行为,治理歪风邪气,树立正风正气,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3月31日